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遴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推免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检验医学院成立由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由相关学科专业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施细则
按照《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推荐名额为7名,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6名,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1名。
五、推荐工作程序及安排
9月19日: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9月20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蚌埠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报,并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并进行公示。
9月21日:学院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并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学生进行答辩。
9月22日:将择优遴选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将遴选结果(所有参加遴选学生测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
9月25日-26日:学校对进入初步推荐名单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鉴定,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9月27日: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并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检验医学院。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蚌埠医学院检验医学院委员会
检验医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