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正文

检验医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5年09月01日 18:09    来源:    作者:    阅读: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推免生遴选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推免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强化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坚持严格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监察,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检验医学院成立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辅导员等组成的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由相关学科专业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审核鉴定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实施细则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普通专升本、免费医学定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突出的专业能力。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三等以上奖学金(含三等奖)。

②在校期间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无不及格,且前三学年(四年制)或前四学年(五年制)必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平均成绩(重修成绩不参与计算)排在本专业所有学生前30%,且平均学分绩点达3.0及以上(平均成绩和绩点以教学管理系统的成绩为准)。

③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

④综合素质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

(三)推荐名额的分配

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确定推荐名额为12名,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10名,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2名。

(四)综合测评

按照《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注意:以蚌埠医科大学为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科研创新创业课题,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类别为通过中期考核或结题,其他类型的成果需要提供支撑材料。)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安排

9月1日: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积极做好推免生遴选工作的宣传和组织。

9月2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蚌埠医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9月2-4日: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推免生名额确定参加综合测评学生名单报并进行公示,同时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并进行公示。学院开展综合测评工作,并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的学生进行答辩。检验医学院纪委监察员对推免生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9月5日:将择优遴选确定初步推荐名单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将遴选结果(所有参加遴选学生测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

9月8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初步推荐名单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复核鉴定。

9月9日:学校将推荐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其他

本方案解释权归蚌埠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中国共产党蚌埠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委员会

蚌埠医科大学检验医学院

2025年9月1日